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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7/06/27 16:40 記者:記者許正雄、王燕華、邵冰/連線報導

今天起,不能吃鯨鯊肉了!吃豆腐鯊最重可能要坐牢。


俗 稱「豆腐鯊」的鯨鯊,政府今年全國限捕30尾,今年3月就捕撈滿額,農委會在3月27日公告禁止再捕撈,已捕得的鯨鯊且須在3個月內賣完,如今公告期限已 到,漁民與餐廳今起將禁止販售鯨鯊肉,由於明年以後也將禁捕、禁賣,今起捕撈、販賣、宰吃鯨鯊都屬違法,也不允許鯨鯊肉進口,鯨鯊美食在台將成絕響。


農 委會漁業署表示,漁業署已通知各縣市政府,從今天起全面抽查取締各地市場、餐廳,嚴禁販售豆腐鯊,凡「販售」、「持有」者都將取締,違者將依漁業法處以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而一般消費者購買或在餐廳點食豆腐鯊,依法也視為「持有」豆腐鯊,可能要坐牢。




早就該禁了!最好連翻車魚(曼波魚)一塊兒禁,眞搞不懂政府幹麼搞鄉鎮觀光產業就非得把某個倒楣的生物推出來吃掉。飛魚也是一樣,飛魚原本是下雜魚,又腥又沒肉,除了蘭嶼達悟人靠海吃海把牠們當季節性糧食外,漢人對飛魚向來不屑一顧。現在搞出個什麼飛魚季出來,大肆宣揚各種吃法,連魚卵也不放過,這種搞法沒幾年飛魚不完蛋才怪,怪不得憂心忡忡的達悟人要出面護漁,不讓短視近利的漢人漁民毀掉串聯起他們文化的這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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